面对资源匮乏和水污染形势,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都不约而同地提到要加快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修订,并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
对此,刘晓晨解释说:"北京的实施办法制定于2002年,目前已经实施6年。但是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我们发现,随着本市水污染防治形势的变化和上位法的修订,实施办法已经不能满足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的需要。"
刘晓晨所说的法规滞后造成了实际执法过程一定的难点。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些难点包括:将一个流域分割为若干个行政区域进行管理,缺乏流域系统性的治理措施;对跨多个流域的只有一个减排总指标而没有分流域的指标,总量减排没有与环境质量直接挂钩;对于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至今仍没有配套的实施规定,造成实践操作缺乏具体依据,制约了北京市排污许可制度的顺利实施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已经纳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修订的内容包括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化污染源单位进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达标排放的责任和义务;完善水环境标准体系以及质量检测、评价体系;强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防治;建立流域防治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提出,应适时启动与实施办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体现流域管理等新的理念,增强法规之间的统一协调性。
据了 解,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制订工作也已展开,为建立完善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和创新管理机制提供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加快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