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告 2009年10月 第10号
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我部组织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部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生活饮用水输配水管材和水质处理器进行了安全抽样检查。抽查发现,38家水厂或是自来水公司使用不合格水化学处理剂,不合格内容主要是铅等重金属超标和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从生产企业抽查的6中输配水管材不合格,不合格内同主要是铅等有害物质浸泡溶出量超标和无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从生产企业抽检的8种水质处理器不合格,不合格内容主要是浸泡式样菌落总数超标。 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我部已责成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理。我部将继续加强对涉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工作。 |